这是在网上的一篇文章。有些话不吐不快。好在这哥们不是经济学家(可好多经济学家也是极力反对最低工资法啊!)也不是政府官员,心里好受一点。
2000年我刚到广州的时候,虽然已经有18岁,但并没有什么文凭,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因而非常难找工作。身上本来只有100来块钱,白 天找工作被职业介绍所骗走30块,剩下的60多块钱,也在晚上被小偷偷走了。我刚到广州一天,就变成了真正的穷光蛋。而广州对我来说是一座非常陌生的城 市,没有亲戚朋友,也联系不上家人。情况最坏,肚子最饿的时候,我甚至想能不能加入当地的黑团伙,和他们一起去干偷偷抢抢的勾当。当时整天在火车站周围 逛,能看到许多这样的人。
但我没走到这一步,许多和我一样身无分文的人也没有走到这一步。这得益于当时实际上比较宽松自由的就业环境。我在广州只流浪了七八天,就找到了一个 工作。是在一个洗车场洗车,又脏又累,但有很简单的工作,只要愿吃苦就能做。月工资是250块。这样的工作,在那些“天子骄子”大学生、公务员和普通都市 白领看来,是极其糟糕,不可接受的。
但我清楚记得,找到工作的几个月之内,每当走上广州街头,我都可以昂头挺胸的,感觉非常好,因为见到本地人的白眼,我都可以告诉自己:我是有工作的!这种自豪感是油然而生的,直到许多年过去,那时候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这么一个又累又脏工资又低的工作,怎么能给人以满足感、自豪感呢?因为这是对比出来的。这份工作虽然辛苦,收入低,但我毕竟每天都有饭吃了,不用吃 完上顿愁下顿了;晚上有个地方睡觉了——虽然是和许多工友挤在一个小地方,但总算不用趟街头了,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况且不到三天,就能跟工友借到钱,给家 里人报平安,说自己已经有了落脚的地方,还能和村里的朋友吹牛自己总有一天会出头的。想到月底还会有一笔钱拿,真的从心底感到高兴。
我能体验到这些幸福,皆因我流浪了七八天,饿了七八天,在街头露宿了七八天,被人当乞丐送白眼了七八天。而这样的人,在街上不止我一个,有许多,每 天都会产生许许多多。他们和我一样,家境贫寒,出门不大可能带太多的钱,而这点钱,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很容易就被无良中介骗走或在街头被偷走。而他 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也会像我一样,在流浪过一段时间之后,总会找到一份可以让自己安稳下来的工作。
我在广州的那家洗车场就是如此。我到后不久,就又有很多新的同事加入进来。为什么这么一个洗车场,人员流动这么大呢?因为洗车这个行业,有很简单、 有力气有耐心就能干的工作(比如拖地、刷轮胎、搽车身),也有很细致、需要多加钻研才能干好的工作(比如打蜡、补胎、贴防爆膜)。而人都有进取之心,几乎 所有的工友,都进来一段时间,就要主动去学一门简单的手艺,学到手之后,要么老板加工资,要么跳槽到别的洗车场去。
我在广州、深圳两地洗车多年,收入就不断上涨。月薪从最初的250块到400块、450块、600块,800块,直到最多的时候有上千块。别的工 友,有类似经历。我上个月刚和以前的一位工友吃过一顿饭,他以前和我一起洗车,而现在他是一位汽车修理工,收入比以前多多了。而这些修理技能,都是在工作 中学回来的。
很显然,是宽松自由的就业环境给许多底层人员打开了进入城市谋生的大门。2000年左右,广州名义上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00块左右,假如当地政 府严格执行这些标准,那许多像我这样的人恐怕就找不到工作。因为不仅在老板看来,而且从实际情况看,许多人所拥有的劳动技能、劳动力就不值500块。
若认为严格执法,老板最终会被迫给所有工人支付至少500块的月工资,那肯定会适得其反。因为劳动力上涨了,洗车费就得涨,洗车费上涨,洗车的人必 定减少。这样,是有一部分工人的收入会在一开始就有500以上,但更多的人,会连250块的收入都没有。因为在这样的价位上,没有那么多人去洗车,老板也 不需要那么多的工人了。反观任由工人与老板约定工资数额,倒是真正有利于工人、老板双方的。认为工人天然处于弱势一方,无法和老板谈判,那是一种误解。否则工人们的工资怎 么会从250涨到400、600?这显然不是因为最低工资法,也不是因为老板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工人的劳动技能上升了,他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了。
是为了防止工人跳槽出去,是为了吸引工人跳槽过来,老板们才提高工资的。记住,和工人竞争的不是老板,而是其他工人——看谁更勤快、工作技能更熟 练,也看谁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资。而老板的竞争对手也不是工人,而是其他老板,他们竞争的是,看谁更能准确判断市场,为工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供更高 的工资。
今天回想起来,我得庆幸2000年的广州没有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我很可能找不到工作,我很可能继续被饥饿折磨,我很可能在那样的情况下铤 而走险,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所以,我请求那些为底层朋友横眉竖目的人们,先冷静下来想想,真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是否真的有利于他们?点评:从老板的角度说,如果可以只给洗车工100元就可以雇到员工,他们一定不会出101元的。老板和雇员从本质上在工资这块就是对立的。我特同意天下乌鸦一般黑的说法。
那么极端的说,雇个1元的洗车工老板最高兴了,没错,可惜雇不到,因为没人干。这就是文中提到的市场问题,因为有人会出更高的价格。其实反对最低工资法的人最主要的依据就在这里--工资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这是一个特冠冕堂皇的理由。
可惜很多人都忽略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应该是充分公平的。可惜即便是比较发达的西方社会无论是市场还是人权,都很难说是充分公平的,更何况当下的中国。
如果不承认在当今的中国打工者处于弱势,特别是打工者也不这么认为,我无话可说。
如果我们一定要回到经济理论的层面,我们不难有这样的考量:供求决定商品价格。当供大于求时,商品价格就要下跌,再严重点,商品就会积压卖不出去,此所谓“萧条”。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当然也满足这个所谓“规律”,如果需求不足,劳动力价格就要下跌,再严重下去,则劳动力就卖不出去,这就是失业。 但从这原理中,并不能导出商品价格下跌能带动需求回升、使得供求关系恢复平衡的结论来,因为人是绝对不会去购买毫无用处还得不断追加投入的商品的! 劳动力价格下跌的原因,无非是总需求不足引起经济萧条,企业产品卖不出去,资本家为了避免“工 资照发,资本家拿负数工人拿正数”,只好裁员,结果便是劳动力供大于求,造成劳动力价格下跌。但这并不能刺激资本家去招募便宜劳力,那道理很简单:需求不 足,产品卖不出去,生产得越多就越亏,去花钱招募更多工人来干什么?此时劳动力作为商品,丧失了它的使用价值,资本家怎么还会去买?
是不是有点绕?我只是想说,该作者举的月工资是250块而不是500元的例子并不恰当。
我其实常常有这样的感觉,那些坐在办公室的看上去道貌岸然的,真值那么多钱吗?真的别人就干不了吗?想起我们插队那会儿,和当地青年打牌,他们从不会让我们耍,到和我们平起平坐,再到耍我们那些智力不那么够的。再想到我上大学时遇到的那些极其聪明的来自农村的同学。其实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机会的问题。在中国,你要是生在农村,老实说,你就是倒霉。
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有这样的话: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其实,即便是在所谓的发达国家,象美国,人也不是生来就平等的。只是这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吗?
扯远了。
最近和朋友聊天儿,常谈到工会问题。主要是底特律汽车工人工会差不多把美国汽车工业搞垮的事实。其实在美国的工作的中国人,大多都希望在工会的保护下(因为大多还是普通的打工者),特别是到中年后,我们多半是图个相对稳定的工作。但什么事都是有个尺度问题。象汽车工会这样的就是两败俱伤的结果了。
再次重申,我坚决支持最低工资的法律。想想让洗车的人多花点钱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吧!说不定对促进内需还能起些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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